《命学新义》由潘子端著,主要内容包括水花集、滴天髓新注、命学拾零、新命四字经四个部分。
- 水花集:
- 引言:命理以生为本,推命以我为主,六神(印、财、正官、七杀、食神、伤官)根据生克关系而定,生我者为印,我克者为财,我生者食神、伤官,克我者正官、七杀。
- 六神本论:印为扶身之本,生我益我;财为养生之源,我克养我;正官克我,代表利他心和社会服务;七杀亦克我,与正官同但性刚猛;伤官为我生之神,代表利己心和聪明才力;食神亦为我生之神,与伤官同但性内向。
- 六神各论:印多则强,无印或印不得位则弱,强不能泄;财可分正财偏财,命有财即有禀赋和财源;正官以合作手段为社会服务,不宜见过多之财;七杀性刚猛,喜身强,忌刑冲;伤官利己,需至强之禀赋和多财;食神为内向的聪明,重竞不争。
- 六亲论:前人说六亲每拘泥旧礼教,矛盾多端,如以正印为母、偏财为父等说法不合理,应以正印为母、偏财为父的解释更符合实际。
- 八格论:八格由月令而定,包括正财、偏财、正印、偏印、正官、七杀、食神、伤官,与精神分析学的思想相同,可由性情察人生成败。
- 滴天髓新注:
- 通论:三元(天元、地元、人元)为万法宗,帝载与神功指五行,五气偏全定吉凶,戴天履地人为主,顺则吉逆则悖。
- 干支论:五阳皆以丙为最,五阴皆以癸为至,天干地支各有特性,如甲木参天、丙火猛烈、庚金刚健等,地支以冲为重,刑害次之,冲有彼我之分,喜神为我,忌神为彼。
- 形象论:两气合而成象,象不可破,五气聚而成形,形不可害,独象宜行化地,全象宜行财地。
- 方局论:方局不可混,混则有纯疵之分,行运喜南喜北视具体情况而定,成局成方皆有其条件和特点。
- 八格论:八格之分有至理,先观月令所藏,察天干能成象否,日主所具之形如何,精神方面十干之特性,及地支之冲刑,再则干支相合之宜忌,然后取用以分清浊。
- 体用论:体指日主,用指用神,扶抑用神要得其宜,目的在中和,用神既得,须观全造之精神。
- 衰旺论:得时固旺,失令不衰,旺衰变化多端,需综合判断,不可一概而论。
- 精神论:精神指生我之神和克我之物,论命需看精神,损之得中则佳。
- 源流论:命局中气势流行需有源头和去向,能知来知去则能洞察命局之奥秘。
- 中和论:中和为命理之正理,能识中和之理,则能明了五行之妙,于三命之奥思过半。
- 官杀论:官杀同流同止,官杀相混有可不可,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- 伤官论:伤官见官有多种情况,需综合考虑身强身弱、财官有无等因素。
- 真假论:真神得时秉令,假神失时失势,真假神需辨别,运助真损假则凶立至。
- 清浊论:论人之富贵贫贱全由四柱清浊而定,清得去则富贵,浊则贫贱。
- 六亲论:六亲属相配对有其理,官星得用男女皆可成材,男女之命理亦同。
- 女命论:女命官杀得用可成贤德之象,不应拘泥于旧说以夫子二星论命。
- 小儿论:小儿命局需看财、杀、精神、气势等,四柱和平易养成,气势攸长无刑克。
- 命学拾零:
- 真元:造化生生不息,贞元往复,岁运关乎命局之吉凶,财官和则清奇纯粹,局全多则为诸司之首。
- 岁运:岁月变化与天地之气相关,甲子用于齐不齐之气,月行与日行有参差,需置闰月以调整。
- 地支:地支属性多且复杂,与天干相遇有多种作用,地支之冲战亦有其特点。
- 强弱:推命先看日主强弱,强宜克泄,弱宜生扶,但需斟酌具体情况,官杀强弱与印的关系需注意。
- 从化:从化有其条件,化局需看月气、时支、助化之物和破化之神等。
- 神煞:流年神煞多不验,但其吉凶分配有一定规律,如疾病、口舌、破耗等。
- 天战地战:天战自可,地战急如火,天干之战与地支之战有别,需注意地支之难测。
- 惧内:惧内之造可能与财格或伤食格有关,纳妾者对正财为主,偏财为妾。
- 富贵:富贵源于供给众人需要,聪明或有学问者应得富贵,但现实中未必如此。
- 偏枯:偏枯之造不利父母或妻儿,天才之造多属偏枯,仁者多不寿。
- 新命四字经:
- 天赋为命:命由天赋,自唐迄今,幸福绵延,古训煌煌。
- 命之静态:五行乘权,各正性命,四柱既列,支静干动。
- 官杀注解:官杀并见,何云混杂,以庚为实,以甲为主。
- 生存手段:生存为 C,传种为 B,财能养命,印比有实。
- 食伤利弊:食伤似同,食气清纯,伤官暴戾,制乃益我。
- 妻财两义:妻财两义,财印是妻,玉井所说,此论最真。
- 命理精义:命理精义,先看官星,官财得所,泄气乃畅。
- 推概之法:推概之法,首论衰旺,旺得官财,强无疑问。
总之,本书通过对命理的深入研究和探讨,阐述了命理的基本概念、原理和方法,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,对命理学的发展和应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在线阅读(免费)
赞助下载(无水印)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暂无评论内容